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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01-13     浏览次数:    

  劳务派遣是一种近几年比较受欢迎的劳务模式,其可以比较好的解决劳动员工需要找工作的问题,而且也比较好的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用工压力,对于双方效果是不错的。同时您知道该方式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有哪些吗?就先让合肥劳务派遣的小编带您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合肥劳务派遣

  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是单位的人,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较好的,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从事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所有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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